为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提高二手房交易业务办理效率,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近期发出通告,自5月2日起,对二手房交易业务申请实行分别排号和预约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经房地产中介代理公司居间成交的房屋交易,房地产中介代理公司应按监管要求在北海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完成《北海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手续。
二、对已网签和未网签的二手房交易业务实行分别排号制度。已网签的业务由二楼服务大厅16、22、24、26号窗受理,未网签业务由二楼服务大厅18、20号窗受理。
三、对已网签二手房交易业务实行预约排号制度。二手房已网签的交易业务需预约申请登记的,由中介代理公司到交易大厅二楼咨询台排队申请预约。预约业务须按预约时间提交登记申请,如未按时提交登记申请出现空号现象超过3次的,取消该中介代理公司业务预约资格3个月。符合申请预约登记的业务,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安排。请中介代理公司按预约时间做好合理安排,以避免造成登记部门的业务积压及公司代理服务人的等候和滞留时间。
四、已网签的二手房交易业务由中介代理人或交易的一方持网签合同原件排号。未网签的二手房交易业务须由交易的一方持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材料原件到交易大厅二楼咨询台现场排号。排号单上将录入买卖双方信息,工作人员受理时将予以核对,信息不一致的,一律按废号处理。
特此通告
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2018年4月29日